导语:针对游戏直播平台的第一个知识产权禁令于近日发出,而涉案游戏即为家喻户晓的《王者荣耀》。
近日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,明确“西瓜视频”App立即停止直播《王者荣耀》游戏内容,三家相关运营公司——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今日头条有限公司、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。
游戏招募引发纠纷
根据工信部最新公布的《2018年1-7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》,仅在去年的前7个月里,我国的网络游戏业务收入达1113亿元。随着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,游戏直播引发的纠纷也呈逐年增多趋势。
本次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即因一款网络游戏而闹到法院。
2018年2月,西瓜视频累计用户人数超过3亿,日均使用时长超过70分钟,日均播放量超过40亿。
游戏直播也被“西瓜视频”纳入了其业务发展的版图之中。2018年,“西瓜视频”App在其页面公开《西瓜直播达人招募》公告,注明游戏类招募方向包括《王者荣耀》以及招募奖励等。同时,“西瓜视频”App还提供“点赞”“摩天轮”等虚拟礼物充值购买服务,供用户购买对主播进行打赏。
这一举动引发了《王者荣耀》的著作权人——腾讯公司的不满。腾讯公司认为,上述三家公司未经授权,通过其经营的“西瓜视频”App招募、组织主播直播《王者荣耀》游戏并获得巨额收益,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对《王者荣耀》享有的著作权。
2018年11月,腾讯公司以侵犯其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上述三家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。上述三公司辩称,本案涉及新类型的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,对网络游戏直播中所包含的著作权问题存在争议。
法院认定直播侵权
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司法实践,游戏的著作权归游戏开发者所有,若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,利用游戏作品则涉嫌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。
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,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,足以证明“西瓜视频”App上有直播《王者荣耀》游戏的行为。而且,根据该平台关于主播人员招募公告、利益分成、直播预告,以及对《王者荣耀》游戏主播人员排行和点评、打赏等证据,足以证明该平台上的《王者荣耀》直播并非游戏用户利用该网络平台的单方面行为,而是“西瓜视频”App开设直播窗口、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游戏直播。
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,三家公司上述行为损害腾讯公司的权益,攫取《王者荣耀》游戏的直播市场和用户资源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,并据此裁定,三家公司立即停止《王者荣耀》游戏直播。
游戏直播作为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蓬勃,该案也成为中国游戏直播行业的第一个行为保全禁令。
禁令成维权重要手段
“西瓜视频”上仍有《王者荣耀(海外版)》的游戏直播
2月16日,记者在“西瓜视频”App实际体验发现,其游戏直播页面已找不到《王者荣耀》的游戏直播,但却可以发现《王者荣耀(海外版)》的游戏直播。此外,包括《绝地求生》《刺激战场》《英雄联盟》等在内的游戏均存在直播专区。
根据工信部最新公布的《2018年1-7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》,仅在去年前七个月,我国的网络游戏业务收入达1113亿元。而直播平台与游戏版权方的诉讼曾引发两个行业的高度关注。
记者注意到,以“网易诉YY游戏直播侵权案”为例,2014年11月,网易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华多公司在YY游戏直播网站和YY语音客户端上进行“梦幻西游”游戏直播、录播的服务,既侵害了网易公司的著作权,也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2017年11月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华多公司停止通过网络传播《梦幻西游》或《梦幻西游2》的游戏画面,并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原被告双方均不服,提起上诉。如今,该案终审尚未宣判。
而此次《王者荣耀》著作权案件中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书显示,腾讯在游戏研发测试、运营推广等方面付出巨大投入。“西瓜视频”未经许可使用《王者荣耀》游戏内容进行商业性直播,很大程度上得益于《王者荣耀》游戏本身精良的游戏设计、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广泛的知名度。
针对此案,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丛立先教授表示,这一禁令对游戏直播行业具有示范意义,案件虽然涉及《王者荣耀》这一款游戏,但从法院对游戏直播行为定性来看,明确了直播平台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,不能进行游戏直播业务。由此来看,直播平台同样不能未经授权在平台上开展如《英雄联盟》《绝地求生》等游戏的直播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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